校教〔2023〕34号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根据《常州工学院产教融合教学改革工程实施办法》(常工政〔2019〕61号)、《常州工学院教学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常工政教〔2018〕6号)、《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校级教学建设项目的通知》(校教〔2021〕36号)和《关于公布2021年度校级教学建设立项结果的通知》(常工政教〔2021〕16号)等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对建设期满的校级教学建设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项目包括2021年度立项的校级教学建设项目和以前申请延期验收的项目,分为课程建设类、教材建设类、教学改革研究类、继续教育类教学建设类,应结题的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材料
(一)课程建设类
课程建设类包含线上“金课”、线上线下混合式“金课”、线下“金课”、社会实践“金课”、产教融合示范课程、留学生精品课程、虚拟仿真课程。
1. 线上“金课”、线下“金课”、线上线下混合式“金课”和社会实践“金课”验收需提交:
(1)《“金课”建设验收申请表》(附件2)一式三份;
(2)主要佐证材料一套。
2.产教融合示范课程和留学生精品课程验收需提交:
(1)《课程建设验收申请表》(附件3)一式三份;
(2)主要佐证材料一套。
3.虚拟仿真课程验收需提交:
(1)《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4)一式三份;
(2)主要佐证材料一套。
(二)教材建设类
教材建设项目分为产教融合型教材建设项目和一般教材建设项目两大类,验收需提交:
1.《教材建设验收申请表》(附件5)一式三份;
2. 正式出版的教材一套。
(三)教学改革研究类
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分为普通教学改革项目和教育国际化项目的两类研究课题,验收需提交:
1.《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题鉴定书》(附件6)一式三份;
2. 课题研究报告一式三份;
3. 主要佐证材料一套。
(四)继续教育类教学建设项目
1.《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题鉴定书》(附件6)一式三份;
2. 课题研究报告一式三份;
3. 主要佐证材料一套。
(五)《校级教学建设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7)一份。
三、报送要求
(一)资助项目由教务处统一组织验收,以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为单位,于2023年11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统一报送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楼307室),同时将项目验收申请表、项目结题鉴定书及项目研究报告、项目验收汇总表等电子材料发送至jwjx@oa.czu.cn。联系人:杨杰;联系电话:88510135(内线:6135)。
(二)一般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组织验收,于2023年11月30日前将验收结果报送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三)所有项目的纸质材料均要求袋装,每个材料袋限装一个项目材料。请将结题鉴定书或验收申请表的封面贴于材料袋正面。
四、有关说明
(一)同一项目,若已获批省级及以上同类项目,可提出免验收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二级学院审核后提交教务处。
(二)未能按期完成需要延期验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教务处备案。无故不参加验收的项目,作撤项处理。
(三)课程建设的项目负责人须在验收材料中提供相关的网址或U盘、光盘资料备查。
(四)提供的佐证材料应力求精练、简洁并编制目录,采用统一封面样式。
(五)请各单位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附件.zip
教务处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