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24〕17号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为深化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紧紧围绕建设特色鲜明的一流应用型地方大学,提升本科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校级本科教学建设类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数量
序号 | 项目类别 | 建设周期 | 备注 |
1 | 优秀基层教学组织 | 2 | 每个二级学院限推荐1项 |
2 | 新形态教材专项 | 2 | 每个二级学院限推荐1项 |
3 | 教学改革研究课题 | 2 | 每个专业限推荐1项,有省级产业学院、开设微专业的学院各增加1项 |
4 | 数字化课程建设项目 | 2 | 每个专业限推荐1项,有国一流课程的学院增加申报数量,增加1项/每门国一流课程 |
5 | 产教融合专项 | 示范专业 | 2 | 每个二级学院限推荐1项 |
示范课程 | 2 | 每个专业限推荐1项,有省级产业学院、开设微专业的学院各增加1项 |
6 | 课程思 政专项 | 示范专业 | 2 | 每个二级学院限推荐1项 |
示范课程 | 2 | 每个专业限推荐1项 |
教学团队 | 2 | 每个二级学院限推荐1项 |
7 | 国际化专项 | 国际化精品课程 | 2 | 主要面向在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来华留学生开设的全英文授课课程 |
教育国际化研究课题 | 2 | |
8 | 创新创业专项 | “专创融合”课程 | 2 | A类课程建设周期2年;B类课程建设周期1年。 |
创新创业教育研究课题 | 2 | 重点课题周期2年,一般课题周期1年。 |
二、申报条件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开展项目建设与研究工作的能力,每次限申报1个项目。已承担校级教学建设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同类项目。已获批的省级及以上项目,不得申报校级同类项目。各课程类项目原则上应组成课程组,申报材料需经课程首席教师或课程组负责人审核。项目组成员结构合理,负责人原则上为1人,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项目负责人所在教学单位应承诺提供必要的建设与研究条件。
三、申报材料
(一)各项目的《立项申请表》(附件1~8)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及其电子文档。
(二)各单位的《2024年度校级本科教学建设类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9)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及其电子文档。
四、材料报送
(一)所有项目的纸质材料均要求用袋装,每袋限装一个项目材料,请将相应的项目申请表封面贴于材料袋正面。
(二)请于2024年10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相关部门,逾期不再接收申报材料。
1.项目类别1-6项材料交至教务处教研科,联系人:李苗;联系电话:88510135;电子邮箱:jwjx@oa.czu.cn;
2.项目类别第7项国际化专项课题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综合科,联系人:吴晓蓉;联系电话:88510193;电子邮箱:wuxr@czu.cn。
3.项目类别第8项创新创业专项交至创新创业学院教学部,联系人:吕敏;联系电话:88510563;电子邮箱:cxcy@oa.czu.cn。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根据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需要,结合一流专业、产业学院、微专业建设等项目任务,统筹安排本次项目申报工作。
(二)项目负责人在职能部门工作的,应到其学科专业所属教学单位申报。如学科专业无法归属到有关教学单位,可直接报至教务处。
(三)所有课程建设项目建设期满验收时,均需完成网络资源(如爱课程平台等)建设。
附件.rar
教务处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