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13〕17号
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直属学部:
根据学校的工作安排,本学期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将从第9周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了解学校教学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透视教与学的实际状态,研究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有关问题,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
二、检查内容
1.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2.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3.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
4.课堂教学情况。
5.选修课程教学情况。
6.实验(实践)教学与实验室管理情况。
7.课程教学基本资料归档情况。
8.教学管理档案建设情况。
9.学生的学习状态。
10.学生考勤管理情况。
11.二级学院(教学部)教学质量监控情况。
12.其他有关内容。
三、检查人员
组长:李江蛟
成员:教务处、教学指导评估中心、学生工作处、资产管理处相关工作人员,学校教学督导组部分成员。
四、检查方法
1.现场查看。
2.调阅材料。
3.咨询座谈。
五、时间安排
日 期 | 上 午 | 下 午 | |
第 九 周 | (第九周周二) | 机电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
(第九周周三) | 光电工程学院 | 土木建筑工程 学院 | |
(第九周周四) | 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 | 外国语学院 | |
(第九周周五) | 体育教学部 | 延陵学院 | |
第 十 一 周 | (第十一周周二) | 师范学院 | 人文社科学院 |
(第十一周周三)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思政教学部 | |
(第十一周周四) | 理学院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六、有关说明
1.期中教学检查不影响二级学院正常教学工作,但涉及到某些检查项目时,请有关人员予以配合。
2.期中教学检查结果将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各教学单位和相关教师,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
3.教学检查结果将量化计分,作为各教学单位年度工作考核的依据之一。
4.各二级学院、直属学部的自查工作自行安排,请于
教务处 教学指导评估中心 学生工作处 资产管理处
二○一三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