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13〕15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直属学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2013]7号)精神,现就2013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型与申报数量
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为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两类。其中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指导项目;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为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由省教育厅根据情况给予不同的经费资助,指导项目由学校落实资助经费;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由学校落实资助经费。
2013年省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省级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推荐名额共计55个,其中重点项目15个,一般项目20个,指导项目20个;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我校可以推荐1个项目。重点项目由省教育厅推荐参加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遴选。
二、申报范围
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必须从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产生。我校2013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将通过自愿申报的方式,在2012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见附件1)中遴选。
三、申报要求
1.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由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负责审核,择优排序向学校推荐。
2.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人为我校在校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鼓励学生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创新团队申报项目。每个项目申请团队以2~3年级学生为主,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3.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教师须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负责全程指导学生进行创新创业训练。
4.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限学科专业,选题范围为: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结合科技创新的一切有待于创业实践的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
5. 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选题不得与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重复。
四、申报材料要求
1.《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由申报人填写。
2.《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见附件3),由申报人填写。
3.《2013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见附件4),由二级学院汇总填写。
4.“二级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开展情况与主要成效”材料。
五、申报时间安排
各二级学院须在
申报表格及相关材料请在教务处网站相应文件中下载。
联 系 人:彭勤革
联系电话:85217637(内线84225)
电子信箱:jwsj@oa.czu.cn。
附件: 1. 2012年常州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
2.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3.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表
4.2013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5.专业门类目录(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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