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十二五”校级重点建设专业任务书制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网络中心发布时间:2013-06-20浏览次数:747

                                校教〔201314

关于做好“十二五”校级重点建设专业任务书制定工作的

 

各有关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公布“十二五”校级重点建设专业名单的通知》(常工政教〔20127号)要求,现就校级重点建设专业任务书制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二级学院要以《常州工学院重点建设专业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为基础,认真制订《常州工学院重点建设专业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详见附件),进一步明确建设目标,细化建设任务,落实建设责任。

二、制定《任务书》要注重统筹规划、顶层设计和整体推进,具体建设项目如能分年度表述的,应分年度表述;对于跨年度、连续性的建设项目,应明晰提出项目实施阶段及起止时间。

三、各有关二级学院应组织专家组(至少应有1名校外专家)对各专业的《任务书》进行论证,督促各专业根据专家意见进行相应修改。《任务书》由项目负责人和二级学院院长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上报。

四、请各有关二级学院于430日前将《任务书》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材料报送到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联系人:伍婷,电话8521763984226),邮箱jwjx@oa.czu.cn

五、学校将对上报的《任务书》进行审核。《任务书》是重点专业建设实施、经费拨付、检查验收的依据。

附件:常州工学院重点建设专业任务书

    

二○一三年四月七日

常州工学院重点专业建设任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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