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富全伟老师通报批评的决定

发布者:网络中心发布时间:2012-05-17浏览次数:780

校教〔20132

关于给予富全伟老师通报批评的决定

 

各二级学院、直属学部,各有关部门:

艺术与设计学院教师富全伟在本学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监考工作中,未按监考要求提前到达考场,给学校考务工作带来不良影响。

考试结束后,富全伟老师及时向二级学院坦诚过失并进行了深刻检讨。艺术与设计学院也及时对此事进行调查并提出了处理意见。为稳定正常教学秩序,建立良好的教风,现决定给予富全伟老师全校通报批评。

希望全校教师引以为戒,加强工作责任心,避免各类教学事故的发生。

 

 

一三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