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2012〕53号
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教材预订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直属学部:
根据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规定》(院教〔2004〕47号)的要求和教学工作的安排,现将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教材预订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基本要求
1.实行系(部)主任负责制。
2.要符合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不得选用高职高专教材。
3.要优先选用省(部)级及以上优秀教材(精品教材)、规划教材(推荐教材)或符合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的优秀教材,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教材。
4.课程名称与教学要求相同的课程应选用同一种教材(教改班级除外)。
5.严禁推销或包销劣质教材,不得以各种借口拒绝使用优质教材。
6.尚未正式出版的教材一律不得选用等。
二、教材预订程序和时间
1.各二级学院(直属学部)对照下学期教学任务,由课程归口的系(部)主任负责召集授课教师,确定下学期选用教材,并由任课教师填写“教材选用审定表”;未确定任课教师的由系(部)主任本人或指派相关教师选用教材。
2.“教材选用审定表”经系(部)主任审核签字后,报所属二级学院(直属学部)汇总。
3.二级学院(直属学部)负责填写“开课使用教材预订汇总表” (一式二份,可在教务处教材服务科网站上下载),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连同电子文档于
4.全校教材预订的填报工作结束后,各二级学院(直属学部)如因课程调整、临时增加教学任务等原因需补订教材的,可直接填写“教材选用审定表”一式二份,由系(部)主任签字,二级学院(直属学部)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教务处教材服务科一份。
三、注意事项
1.各二级学院(直属学部)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承担的所有教学任务(含理论、实验、实习、课程设计等教学环节)所需的教材均在本次预订范围内。其他学期教学任务课程的教材不要填报。
2.“开课使用教材预订汇总表”上应完整填写以下内容:主讲教师、征订号(或书号ISBN7-)、教材名称、编著者、出版社、年月版次、使用班级(不要填班号)、预订数量(应为学生数和教师数之和)等,其中汇总表上的课程代码、课程名称、班级名称应与教务处下达的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上的课程代码、课程名称、班级名称应完全一致。课程类别填写必修课或选修课。
3.选修课程要根据学生选课人数确定预订数量。不以班级为单位选修时,在教材汇总表的备注栏中要分别注明各选修班级的人数;同时任课老师要指派学生负责收取教材款交财务处,方可订购教材。
4.延陵学院学生所用教材的预订由承担教学任务的各二级学院(直属学部)负责。
四、关于我校教师编写出版教材和校内自编讲义的选用
1.各二级学院(直属学部)根据各自承担的教学任务,可在保证教材质量的前提下,优先选用2013年春季《教材库存目录》中由我校教师编写出版教材和自编教材(讲义);无合适教材的,教师可根据教学要求使用自编讲义。选用此类教材(讲义)时,任课教师应统计开课班级和学生人数,填写“教材选用审定表”,经系(部)主任和二级学院(直属学部)分管领导审核后,列入“开课使用教材预订汇总表”一同报教材服务科。
2.未经批准的个人编写的教材,不得自行决定选用。
3.新编出版的自编教材(包括主编、参编、合编教材),在第一次使用前必须填写“常州工学院自编教材使用申请表”(此表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经所在二级学院(直属学部)和教务处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此表一式二份,一份报教材服务科备案,一份报所在系(部)作教材选用依据。
五、其他事项
可到教材服务科领取下列教材征订资料:
1.2013年春季全国大中专教学用书汇编;
2.教材选用审定表;
3.开课使用教材预订汇总表。
教材预订工作是一项时间紧、政策性强的工作。请各二级学院(直属学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落实,严把教材选用质量关,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材预订工作。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