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2012〕52号
关于组织制订2013年实验室建设计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直属学部,各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组织2013年实验室建设计划制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建设计划包括以下内容:实验室建设年度工作目标;实验室教学与实验室管理改革方案;实验室开放计划;实验室队伍建设计划;新增实验室计划;教学仪器设备添置计划;实验室环境建设计划。各二级学院、直属学部要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的要求,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按照轻重缓急科学合理地制订2013年实验室建设计划。
二、各二级学院要优先考虑新办专业实验条件的建设。教学仪器设备添置计划应结合《2013年教学仪器设备预算计划表》制订,并对涉及2013年实验室专项建设的项目,可在原计划的基础上作适当调整,并按轻重缓急原则排列次序,列入2013年实验室建设年度计划。
三、2012年实验室建设计划中,已经学校物资委员会审核确定采购的教学仪器设备,不再列入2013年实验室建设计划。
四、实验室建设计划应按学校规定格式填写。《2013年实验室建设计划》,《教学仪器设备添置计划表》,《申购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单台件或批量价值达10万元及以上实验设备须填写)等相关表格可在教务处网站“部门文件”栏目中下载。
请各二级学院、直属学部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2013年实验室建设计划的制订工作,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做好实验室建设计划的编制与可行性论证,于
教务处 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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