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2005]14号
各二级学院、直属学部:
2005届毕业生学历、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已经开始,为保证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毕业生的成绩录入、清理和核查工作
学生的课程学习成绩是检验培养目标实现程度的重要标志,也是学历、学位授予的前提条件。为此,各二级学院要对学生的成绩进行清理和核查。
1.为避免出现学生成绩错误,各二级学院务必指派专人对已录入的毕业班学生成绩对照原始成绩册进行认真核查,以确保每一个学生的成绩准确无误。毕业班学生的成绩核查工作应于第14周(5月31日前)完成。非毕业班学生的成绩审核工作应于7月15日前完成。
2.第13周重修考试、院四级考试、本学期课程考核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应尽快将成绩录入成绩管理系统。此项工作必须于第16周(6月10日前完成)。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务必于6月20日前录入成绩管理系统。
4.专转本学生的成绩由专科段成绩和本科段成绩构成。因此,在本校专转本学生的成绩按以下方式录入:专科段成绩进入老系统,本科段成绩进入新系统。
5.各二级学院完成成绩审核后,应通知学生通过成绩查询系统确认自己的成绩,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教务处打印毕业班学生成绩,经二级学院确认后,进入学生档案、学校存档。
二、对2005届拟毕业的学生进行学历、学位资格进行初审
各二级学院应根据《常州工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常州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试行)》、《关于2005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及返校重修等有关问题的说明》的要求,认真组织对2005届拟毕业的学生的学历、学位资格的审核工作,提出初审意见。
1.2005届拟毕业学生的学历、学位资格按以下标准进行审核:
(1)本、专科生的学历、学位资格按《关于2005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及返校重修等有关问题的说明》的要求执行。
(2)五年制师范专业学生的学历资格除应达到上述要求外,教师职业技能的考核(三字一话)均应合格。
2.各二级学院应及时召开学位委员会会议,对2005届拟毕业的学生学历、学位授予资格进行初审;初审材料汇总后于6月20日前交教务处。
三、受理学生转级申请和返校重修申请
对因课程原因未能取得毕业资格及学位授予资格的学生,可根据《关于2005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及返校重修等有关问题的说明》的要求,办理转级申请和返校重修申请,各二级学院要及早将学院有关规定通知学生,并在第18周(6月24日前)办理完成。
四、对2005届拟毕业的学生学历、学位授予资格进行复审
1.根据各二级学院提交的初审意见,教务处将组织对2005届拟毕业的学生学历、学位授予资格进行复审。
2.学校召开学位委员会会议, 对2005届拟毕业的学生学历、学位授予资格进行最终确定。
五、发放学历、学位证书
1.对2005届拟毕业的学生学历、学位授予资格最终审定后,教务处及二级学院核发学历、学位证书。此项工作拟在6月22日完成。
2.二级学院在发放学历、学位证书前,应做好学生证的回收工作。学生证遗失的,必须办理挂失手续,或交费由学校统一办理.
附表: [URL=http://jwc.czu.cn/2005(14)/fb.doc]2005届拟毕业的学生学历、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时间安排[/URL]
学历、学位资格审核是一项政策性强,牵涉面广的工作,请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如因错报、漏报产生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学生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直接取消毕业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已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将予以追回。
教务处
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各二级学院、直属学部:
2005届毕业生学历、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已经开始,为保证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毕业生的成绩录入、清理和核查工作
学生的课程学习成绩是检验培养目标实现程度的重要标志,也是学历、学位授予的前提条件。为此,各二级学院要对学生的成绩进行清理和核查。
1.为避免出现学生成绩错误,各二级学院务必指派专人对已录入的毕业班学生成绩对照原始成绩册进行认真核查,以确保每一个学生的成绩准确无误。毕业班学生的成绩核查工作应于第14周(5月31日前)完成。非毕业班学生的成绩审核工作应于7月15日前完成。
2.第13周重修考试、院四级考试、本学期课程考核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应尽快将成绩录入成绩管理系统。此项工作必须于第16周(6月10日前完成)。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务必于6月20日前录入成绩管理系统。
4.专转本学生的成绩由专科段成绩和本科段成绩构成。因此,在本校专转本学生的成绩按以下方式录入:专科段成绩进入老系统,本科段成绩进入新系统。
5.各二级学院完成成绩审核后,应通知学生通过成绩查询系统确认自己的成绩,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教务处打印毕业班学生成绩,经二级学院确认后,进入学生档案、学校存档。
二、对2005届拟毕业的学生进行学历、学位资格进行初审
各二级学院应根据《常州工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常州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试行)》、《关于2005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及返校重修等有关问题的说明》的要求,认真组织对2005届拟毕业的学生的学历、学位资格的审核工作,提出初审意见。
1.2005届拟毕业学生的学历、学位资格按以下标准进行审核:
(1)本、专科生的学历、学位资格按《关于2005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及返校重修等有关问题的说明》的要求执行。
(2)五年制师范专业学生的学历资格除应达到上述要求外,教师职业技能的考核(三字一话)均应合格。
2.各二级学院应及时召开学位委员会会议,对2005届拟毕业的学生学历、学位授予资格进行初审;初审材料汇总后于6月20日前交教务处。
三、受理学生转级申请和返校重修申请
对因课程原因未能取得毕业资格及学位授予资格的学生,可根据《关于2005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及返校重修等有关问题的说明》的要求,办理转级申请和返校重修申请,各二级学院要及早将学院有关规定通知学生,并在第18周(6月24日前)办理完成。
四、对2005届拟毕业的学生学历、学位授予资格进行复审
1.根据各二级学院提交的初审意见,教务处将组织对2005届拟毕业的学生学历、学位授予资格进行复审。
2.学校召开学位委员会会议, 对2005届拟毕业的学生学历、学位授予资格进行最终确定。
五、发放学历、学位证书
1.对2005届拟毕业的学生学历、学位授予资格最终审定后,教务处及二级学院核发学历、学位证书。此项工作拟在6月22日完成。
2.二级学院在发放学历、学位证书前,应做好学生证的回收工作。学生证遗失的,必须办理挂失手续,或交费由学校统一办理.
附表: [URL=http://jwc.czu.cn/2005(14)/fb.doc]2005届拟毕业的学生学历、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时间安排[/URL]
学历、学位资格审核是一项政策性强,牵涉面广的工作,请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如因错报、漏报产生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学生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直接取消毕业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已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将予以追回。
教务处
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