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2005]1号
各二级学院、直属学部:
课程建设是高等学校教学基本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学校教学工作中的一项经常性的基础工作。从本学期开始,每学期教务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正常接收各二级学院(直属学部)的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的申请。根据以往重点课程建设的情况,为加强课程建设工作,推进教学改革,现对重点课程建设作出如下规定:
1. 申请重点建设的课程(群)必须是公共基础课程、专业主要课程、专业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或公共选修课中规划的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核心课程,并已有一定的建设基础。申请重点建设的课程群至少由3门以上(含3门)内容联系紧密、内在逻辑性强的课程组成。
2. 重点课程(群)建设的内容包括教学基本规范、教学队伍建设、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改革、教学条件建设等。通过重点课程(群)建设,使一批课程(群)达到校内优秀水平。
3. 重点课程(群)建设项目由教务处负责审批、资助和验收,二级学院(直属学部)负责实施和过程检查。重点课程(群)建设按学期申请,建设期限一般为一年,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适当延长至一年半。重点课程(群)建设由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提出申请。
4. 通过重点建设课程(群)建设验收并达到优秀水平的课程称为“优秀课程”。今后申报省级优秀课程一般应从院级优秀课程中推选,未经重点课程建设或未达到优秀标准的课程原则上不推荐申报省级优秀课程。
根据目前各二级学院(直属学部)的实际情况,2004/2005学年第二学期各专业和公共基础课教学部可以申报1~3门重点课程(群)建设项目。请各部门及时填写“常州工学院重点课程(群)建设申请表”(可从教务处主页“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在2005年3月24日前完成申报工作。
教务处
2005年3月10日
各二级学院、直属学部:
课程建设是高等学校教学基本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学校教学工作中的一项经常性的基础工作。从本学期开始,每学期教务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正常接收各二级学院(直属学部)的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的申请。根据以往重点课程建设的情况,为加强课程建设工作,推进教学改革,现对重点课程建设作出如下规定:
1. 申请重点建设的课程(群)必须是公共基础课程、专业主要课程、专业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或公共选修课中规划的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核心课程,并已有一定的建设基础。申请重点建设的课程群至少由3门以上(含3门)内容联系紧密、内在逻辑性强的课程组成。
2. 重点课程(群)建设的内容包括教学基本规范、教学队伍建设、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改革、教学条件建设等。通过重点课程(群)建设,使一批课程(群)达到校内优秀水平。
3. 重点课程(群)建设项目由教务处负责审批、资助和验收,二级学院(直属学部)负责实施和过程检查。重点课程(群)建设按学期申请,建设期限一般为一年,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适当延长至一年半。重点课程(群)建设由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提出申请。
4. 通过重点建设课程(群)建设验收并达到优秀水平的课程称为“优秀课程”。今后申报省级优秀课程一般应从院级优秀课程中推选,未经重点课程建设或未达到优秀标准的课程原则上不推荐申报省级优秀课程。
根据目前各二级学院(直属学部)的实际情况,2004/2005学年第二学期各专业和公共基础课教学部可以申报1~3门重点课程(群)建设项目。请各部门及时填写“常州工学院重点课程(群)建设申请表”(可从教务处主页“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在2005年3月24日前完成申报工作。
教务处
200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