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网络中心发布时间:2013-06-20浏览次数:730

校教〔201334

关于做好2013年度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312号)(附件1)和《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校教〔201333号)要求,现将我校2013年度新专业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专业发展规划的制订

各二级学院应立足学校办学定位,根据社会人才需求,结合自身实际条件科学制订本学院专业发展规划(2013-2015)。专业发展规划的内容应包括:学院办学定位,主体特色,现有专业结构分析,2014年和2015年拟新设和调整的专业,对新设专业建设的支持和保障措施等。

各二级学院应在201382将《专业发展规划(2013-2015)》书面材料(加盖公章)报送教务处教学建设科,电子材料同时发至jwjx@oa.czu.cn

二、关于2013年专业申报材料

经学校专业建设领导小组审议同意2013年申报的专业,请于2013720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附件2)书面材料一式6份报送教务处教学建设科,电子材料同时发至jwjx@oa.czu.cn

三、关于以专业(专业方向)形式招生的申请

2014年开始,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含各种类型的提前招生、对口单招,以及专转本招生等,包括在省内招生和省外招生)将严格控制以专业(专业方向)的方式进行招生,未经省教育厅批准的一律不得招生。确需按专业(专业方向)方式进行招生的,须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以专业(专业方向)方式招生申请表》(附件3)。

各二级学院如有需按专业(专业方向)方式招生的,请于2013108日前将《江苏省高等学校以专业(专业方向)方式招生申请表》书面材料一式6份报送教务处教学建设科,电子材料同时发至jwjx@oa.czu.cn

四、其他事项

(一)专业设置和调整工作其他方面的要求,请严格遵照《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二)联系人:伍婷;联系电话:8521763984226)。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3.江苏省高等学校以专业(专业方向)方式招生申请表

                                           二○一三年七月四日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件类型: *.doc72fa64c8eda0b753c0df7f16d8e2e59c.doc (28.50 KB)
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文件类型: *.docce0e7dbac599fc068b1ecd7c45f25b8c.doc (181.00 KB)
附件3:江苏省高等学校以专业(专业方向)方式招生申请表
文件类型: *.doc3c90d1ed00ffa510d70391e832a23872.doc (29.0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