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13〕34号
关于做好2013年度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3〕12号)(附件1)和《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校教〔2013〕33号)要求,现将我校2013年度新专业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专业发展规划的制订
各二级学院应立足学校办学定位,根据社会人才需求,结合自身实际条件科学制订本学院专业发展规划(2013-2015)。专业发展规划的内容应包括:学院办学定位,主体特色,现有专业结构分析,2014年和2015年拟新设和调整的专业,对新设专业建设的支持和保障措施等。
各二级学院应在
二、关于2013年专业申报材料
经学校专业建设领导小组审议同意2013年申报的专业,请于
三、关于以专业(专业方向)形式招生的申请
自2014年开始,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含各种类型的提前招生、对口单招,以及专转本招生等,包括在省内招生和省外招生)将严格控制以专业(专业方向)的方式进行招生,未经省教育厅批准的一律不得招生。确需按专业(专业方向)方式进行招生的,须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以专业(专业方向)方式招生申请表》(附件3)。
各二级学院如有需按专业(专业方向)方式招生的,请于
四、其他事项
(一)专业设置和调整工作其他方面的要求,请严格遵照《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二)联系人:伍婷;联系电话:85217639(84226)。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3.江苏省高等学校以专业(专业方向)方式招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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