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13〕18号
关于组织到期校级教学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直属学部,各部门:
根据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对建设期满的校级教学建设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项目包括2011年立项的校级教学建设项目和以前申请延期验收的项目,分为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三类,应该结题的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材料
(一)精品课程建设项目
1.《精品课程建设验收申请表》一式三份。
2.《课程建设验收总结报告》一式三份。
3.主要佐证材料一套。
(二)重点课程(群)建设项目
1.《重点课程(群)建设验收申请表》一式三份。
2.《课程建设验收总结报告》一式三份。
3.主要佐证材料一套。
(三)双语教学课程建设项目
1.《双语教学课程建设项目验收申请表》一式三份。
2.《双语教学课程建设验收总结报告》一式三份。
3.主要佐证材料一套。
(1)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计划表、教师备课教案、学生成绩登记表、教学小结表复印件。
(2)双语教材封面、目录、版权页的复印件。
(3)双语电子课件的某一章节复印件。
(4)用双语命题的试卷1份。
(5)学生、教师对双语教学的书面评价。
(6)双语教学研究论文等。
(四)教材建设项目
1.《教材建设项目验收申请表》一式三份。
2.正式出版的教材一本。
(五)教学改革研究课题
1.《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题鉴定书》一式三份。
2.《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研究报告》一式三份。重点课题不少于5000字、一般课题不少于3000字。
3. 主要佐证材料一套。
(六)《校级教学建设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
四、报送要求
(一)以二级学院(直属学部)为单位,于
(二)所有项目的纸质材料均要求用袋装,每个材料袋限装一个项目材料。请将结题鉴定书或验收申请表的封面贴于材料袋正面。
五、有关说明
(一)未能按期完成需要延期验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教务处备案。无故不参加验收的项目,作撤项处理。
(二)本次教学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和组织。其中,教学改革研究重点课题除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外,项目主持人还需准备汇报式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精品课程建设和重点课程(群)建设的项目负责人须在
(四)提供的佐证材料应力求精炼、简洁并编制目录,采用统一封面样式。
(五)请各二级学院(直属学部)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验收准备工作。本通知及附件可在教务处网页“部门文件”查阅和下载。
(六)相关表格请在教务处下载中心下载。
附件:1.建设期满的校级教学建设项目名单
2.《校级教学建设项目验收汇总表》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