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校教通〔2013〕69号
各二级学院、直属学部: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将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统考课程(大学英语Ⅰ、大学英语Ⅲ、高等数学)
1.监考教师安排:各考场由课程所属二级学院指定一名专业教师担任主监考,各班级由班级所在二级学院指定一名教师担任辅助监考。
2.考试安排详见《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汇总表》(见附件)。监考教师所在二级学院(直属学部)负责将考试时间通知到每一位监考教师,确保教师准时到达指定考场;学生所在二级学院负责将考试安排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并要求学生带好身份证参加考试。
3.试卷领取:专业教师在考试前一个小时到课程所属二级学院(直属学部)领取,考试结束后半小时内送回相关二级学院(直属学部),教师本人不得将考卷带回家或本人办公室。
(二)非统考课程
1.非统考课程的期末考试由课程所在二级学院(直属学部)安排考试时间、地点,并协调安排监考教师。
2.各二级学院(直属学部)负责将考试安排通知到相关监考教师和学生。
(三)注意事项
课程考试应严格执行学校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并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所有考试类课程均应严格执行抽卷制度。
2.任课教师、监考教师、文印中心要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
3.课程考试结束后,教师要按照学校教学管理规定,及时、准确地做好成绩的评定、录入工作。
4.二级学院(直属学部)要做好监考教师培训,避免因为监考教师不熟悉监考要求、监考不严格等原因造成学生违规、作弊行为的发生。
5.二级学院(直属学部)要切实加强学生考风考纪教育,培养学生诚信品德,帮助学生树立积极的心态,端正考风,从而创造公平竞争的考试环境。
二、巡考安排
(一)学校成立考试巡视组,对全校考试课程的考场准备、学生考试、教师监考及二级学院巡考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巡视组名单如下:
1.校本部巡视组
组长:李俊生
组员:张李亮 罗艳虹 伍 婷 施晓琳 邵敏之
2.新北校区巡视组
组长:王传金
组员:蒋新兰 彭勤革 杨 蕾 王南华
(二)各二级学院成立考试巡视小组,巡视小组人员名单、巡视安排表于第16周周五(
(三)各二级学院考试巡视小组对本院学生参加的考试进行全面巡视,认真检查考场纪律执行情况和监考教师职责的履行情况等,如实填写《考试巡视情况登记表》,巡视情况小结在第19周结束前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附件:1.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大学英语Ⅰ期末考试安排汇总表
2.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大学英语Ⅲ期末考试安排汇总表
3.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高等数学期末考试安排汇总表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