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教学奖励的通知
校教〔2014〕7 号
各二级学院、直属学部,各部门:
经研究,学校决定对2013年取得的教学类成果进行奖励,现将奖励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件依据:《常州工学院教学奖励办法(试行)》(常工政〔2013〕30号)。
二、奖励对象:我校在岗在编人员,且所取得的成果以常州工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
三、时间范围:
四、报送要求:请各二级学院(直属学部)、各部门认真做好成果奖励申报的审核、汇总工作,并于
附件:常州工学院教学奖励申报汇总表
二○一四年三月四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4-03-04浏览次数:1205
关于申报教学奖励的通知
校教〔2014〕7 号
各二级学院、直属学部,各部门:
经研究,学校决定对2013年取得的教学类成果进行奖励,现将奖励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件依据:《常州工学院教学奖励办法(试行)》(常工政〔2013〕30号)。
二、奖励对象:我校在岗在编人员,且所取得的成果以常州工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
三、时间范围:
四、报送要求:请各二级学院(直属学部)、各部门认真做好成果奖励申报的审核、汇总工作,并于
附件:常州工学院教学奖励申报汇总表
二○一四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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