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14〕25号
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教材预订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直属学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教材预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的原则
1.教材选用要符合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根据本科教学要求选用合适的教材,严禁选用专科教材。
2.各类课程均应优先选用近三年正式出版的、并适应本校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的省、部级及以上优秀教材。
3.教材的选用实行系(部)主任负责制,以确保选用教材的质量。
4.除已获批准的教改班级外,如果同一门课程由不同教师任课,该课程应选用同一版本的教材,系(部)主任应根据教学任务做好协调工作。
5.禁止以各种理由为借口拒绝使用优质教材、推销或包销劣质教材,师生评价较差的教材一律不得继续使用。
6.为保证教材的供应时间,凡在征订时尚未正式出版的教材不得征订。
二、教材预订程序和时间要求
1.在校生教材的预订
在校生(即2013级及以前各年级学生)的教材预订工作,由各二级学院(直属学部)对照下学期教学任务,由相关系(部)主任负责召集授课教师,确定下学期选用教材,并由任课教师填写“教材选用审定表”;未确定任课教师的由系(部)主任本人或指派相关教师选用教材。“教材选用审定表”经系(部)主任审核签字后,报所属二级学院(直属学部)汇总;二级学院(直属学部)负责填写“开课使用教材预订汇总表”(此表同时制成Excel文档),由主管院长审核、签字后连同电子文档于
2.新生教材的预订
新生(即2014级学生)的教材预订工作,待招生计划确定后,由各二级学院(直属学部)对照下学期教学任务,按上述程序,在
3.补订教材
全校教材预订的填报工作结束后,各二级学院(直属学部)如因招生计划调整、临时增加教学任务等因素需补订教材的,可直接填写“教材选用审定表”一式二份,由系(部)主任签字,二级学院(直属学部)主管院长审核后报教务处教材服务科。
三、注意事项
1.各二级学院(直属学部)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承担的所有教学任务(含理论、实验、实习、课设等教学环节)所需的教材均在本次预订范围内,非本学期教学用教材不要填报。
2.“开课使用教材预订汇总表”上应填清以下内容:主讲教师、征订号(或书号ISBN7-)、教材名称、编著者、出版社、年月版次、使用班级(不要填班号)、预订数量(学生数和教师数)等,其中汇总表上的课程代号、课程名称、班级名称应与教务处下达的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上的课程代号、课程名称、班级名称相一致。
3.延陵学院学生所用教材由承担教学任务的各二级学院(直属学部)负责预订,并同承担教学任务的二级学院(直属学部)的汇总表一同报教材服务科。
四、关于我校教师编写出版教材和校内自编讲义的选用规定
1.各二级学院(直属学部)根据各自承担的教学任务,可在保证教材质量的前提下,选用由我校教师编写出版的教材和自编教材(讲义);无合适教材的,教师可根据教学要求使用自编讲义。选用此类教材(讲义)时,任课教师应统计开课班级和学生人数,填写“教材选用审定表”,经系(部)主任和二级学院(直属学部)主管院长审核后,列入“开课使用教材预订汇总表”一同报教材服务科。
2.未经批准的个人编写的教材,不得自行决定选用。
3.新出版的自编教材(包括主编、参编、合编教材),在第一次使用前必须填写“常州工学院自编教材使用申请表”(此表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 下载),并提供样书2本,经所在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和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此表一式二份,一份报教材服务科备案,一份报所在系(部)作教材选用依据。
4.任何教学单位不得选用讲师或以下(包括讲师)职称的教师主编的教材。
五、其他事项
(一)教材征订资料领取:
1.2014年秋季全国大中专教学用书目录汇编
2.教材选用审定表
3.开课使用教材预订汇总表
(二)资料领取时间与地点:
自接本通知后即可到本部书库领取。
教材预订工作是一项时间紧、政策性强的工作,务请各二级学院(直属学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并严把选用教材的质量关,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材的预订工作。
二○一四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