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4-09-16浏览次数:821

 

 

校教〔201448

关于做好2014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

根据《常州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将2014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创新训练项目:在导师指导下,本科生个人或团队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在导师指导下,本科生团队中每个成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

(三)创业实践项目: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本科生团队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并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类型

(一)重点项目:由学校准予立项并给予经费支持。重点项目的申报名额按学生人数的1%分配到各二级学院,同时还为大学生科技实践创新中心、体育教学部、思政教学部等分配了一定数量的申报名额,具体申报限额见附件1

(二)一般项目:由学校准予立项,由申报单位自筹经费给予支持。原则上一般项目的申报数量不少于重点项目申报数量,且每项给予不低于500元的经费支持。

三、立项原则

(一)注重过程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实施重在实践创新研究过程,要求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自主实施,进而不断提高学习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和组织实施能力。

(二)注重实践创新。鼓励学生结合所学专业,从自身所长与兴趣出发,积极参与实验实践活动,在探索、研究、创新、创业的实践训练过程中,提出自己的观点与见解。

(三)注重切实可行。训练计划重点资助思路新颖、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的项目。

四、选题范围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选题不限学科专业,可以根据兴趣与特长在下述范围内选题:

(一)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难易度适合学生参与。

(二)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

(三)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

(四)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

(五)社会调查项目

(六)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五、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人须为我校在校学生个人或团队,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团队总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

(二)申请人应品学兼优,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善于独立思考,具备基本的科研素质与能力,以二、三年级学生为主体。

(三)每位学生本次只能主持申报或参与一项“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四)项目指导教师和项目负责人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每个项目可以有12名指导教师。每位指导教师限指导2项(含未结题项目)。指导教师应具有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负责全程指导学生进行创新创业训练。

(五)相关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应提供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所需的实验实训场地和仪器设备,支持学生完成训练项目。

六、申报方式

(一)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申报,鼓励学生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原则上,不论团队成员如何组成,项目负责人(学生)应该向本人所在的二级学院提出立项申请。此外,学生还可以向大学生科技实践创新中心、体育教学部、思政教学部等提出项目立项申请。

(二)项目负责人(学生)填写《常州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见附件3,经指导教师修改并填写推荐意见后,送交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

(三)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填写推荐意见时需明确推荐类型(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

(四)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对申报项目排序汇总,填写《2014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

七、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于20141016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纸质材料及Word格式电子稿各一份)。联系电话:85217637(内线84225);电子信箱:jwsj@oa.czu.cn;联系人:彭勤革。

八、项目评审

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申报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会议评审,经公示和学校审批后,由学校发文公布准予立项的项目并下达立项通知书。

九、其他事项

(一)关于院级项目

学校鼓励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根据人才培养需要,立项资助一批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院级项目的申报、遴选和管理由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负责,但要填写《2014年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报备表》(不含已推荐校级项目,见附件5)报教务处备案。

(二)请各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做好宣传与组织工作,鼓励学生积极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附件12014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

2.本科专业门类目录

3.常州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42014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52014年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报备表

附件1:2014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本科专业门类目录.doc 

附件3:常州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4:2014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5:2014年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报备表.xls 

二○一四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