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14〕49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校级教学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有关部门:
根据工作安排,依据《常州工学院教学项目管理办法》(常工政〔2013〕30号)和《常州工学院教材建设管理办法》(常工政教〔2014〕5号),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度校级教学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课程建设项目。
(二)教材建设项目。
(三)教学改革研究课题。
(四)委托课题。
二、项目申报数量及分配原则
(一)课程建设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具体分为以下几类:
1.通识选修课程,每单位可申报1-3门,须为新开课程。
2.专业核心课程(含双语教学课程),每专业可申报1门。
3.合作课程(含校企合作课程、政校合作课程等),每专业可申报1门。
4.研究型课程,每专业可申报1门,其中省重点专业(类)必须申报。
(二)教材建设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每单位可申报1-2项。
(三)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每单位可申报1-2项。
(四)委托课题:此类项目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全校公开招标,择优立项并资助经费,如没有合适的竞标团队可不立项。
限额申报的教学建设项目数量分配见《2014年度校级教学建设项目申报指标分配表》(附件1)。其中,专业核心课程(含双语教学课程)、合作课程、研究型课程、教材建设项目的申报指标可以相互调剂,其余项目的申报指标不可相互调剂。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能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和建设工作,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申请人须为本校在职人员,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合作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应由本校教师和合作单位导师共同担任,课程团队中须含有一定数量的合作单位导师。
(四)每位申请人作为项目主持人本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主持校级教学建设项目尚未结题者,本次不得申报同类项目。
(五)原则上应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组的人数一般应不少于3人,年龄、职称、学历结构合理。
(六)研究和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
四、申报材料
(一)各项目的《立项申请表》(附件2、附件3、附件4)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及其电子文档。
(二)各单位的《2014年度校级教学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5)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及其电子文档。
五、材料报送
(一)所有项目的纸质材料均要求用袋装,每袋限装一个项目材料,请将相应的项目申请表封面贴于材料袋正面。
(二)委托课题请直接报送教务处,其他教学建设项目由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统一报送。
(三)请于
六、项目评审
(一)教务处进行申报资格、材料规范和申报数量审核。
(二)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进行会议评审并投票表决。
(三)在校园网上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四)提交学校研究。
(五)学校发文并下达立项通知书。
七、其他事项
(一)请各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根据人才培养需要,按照专业建设规划,统筹安排本次项目申报工作,组织教授委员会对项目进行论证,按限额要求申报。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教学质量优秀的青年教师申报的项目。
(二)项目主持人在职能部门工作的,应到其学科专业所属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申报;如学科专业无法归属到相应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的项目,可直接报教务处。
(三)本通知及附件可在教务处主页“教务文件”栏下载。
附件:1.2014年度校级教学建设项目申报指标分配表
2.课程建设立项申请表
3.教材建设立项申请表
4.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请表和立项指南
5.2014年度校级教学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