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利用假期开展“校企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4-12-30浏览次数:814

 

 

校教〔201465

关于利用假期开展“校企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

为贯彻落实我校第二次党代会、第八次教学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校企合作与产教融合,现就寒假期间推进“校企合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入企事业单位进行专题调研

各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要充分利用假期,组织团队深入企事业单位进行人才培养专题调研,按照“前瞻性、高水平、有特色、成体系”的思路,开展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践教学体系构建研究,为对接地方产业发展、深化校企合作提供决策依据。

二、遴选紧密型合作企事业单位

各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要充分利用假期,立足于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尤其是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的培养,认真遴选技术先进、管理规范并具有较大规模的紧密型合作企事业单位,按专业建立一定数量、相对稳定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三、做好冠名院、系、班的准备工作

寒假期间,各“卓越计划”试点专业所在学院要做好冠名院、系、班的所有准备工作,学校将在下学期初统一安排时间举行冠名仪式。其他二级学院、专业系也要尽快拥有冠名院、系、班。

 

关于利用假期开展“校企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doc

 

 

 

 

二○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