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15〕14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2015〕4号)精神,现就做好2015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一)省级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分为四类: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指导项目和校企合作基金项目。
其中,校企合作基金项目是省教育厅今年新设立的类别,旨在鼓励高校与企业合作设立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企合作基金,鼓励企业自主立项并资助高校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为产业发展培养创新创业人才。
(二)省级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为两类: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三)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由省教育厅根据情况给予不同的经费资助,指导项目由学校落实资助经费,校企合作基金项目由合作企业提供资助经费(资助额度不低于指导项目经费);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由学校落实资助经费。
二、申报数量
(一)2015年省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省级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推荐名额共计55个,其中重点项目15个,一般项目20个,指导项目20个;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我校可以推荐1个项目。重点项目由省教育厅推荐参加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遴选。
(二)校企合作基金项目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不设限额,在“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上提交备案。
三、申报范围
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必须从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产生。我校2015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将通过自愿申报的方式,在2014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重点项目(名单见附件1)中遴选。
四、申报要求
(一)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由项目所属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负责审核,择优排序后向学校推荐。
(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人须为我校在校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鼓励学生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创新团队申报项目。每个项目申请团队以2~3年级学生为主,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三)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教师(或第一指导教师)须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负责全程指导学生进行创新创业训练。
(四)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限学科专业,选题范围为: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结合科技创新的一切有待于创业实践的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
(五)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选题不得与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重复。
(六)2015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时间为2015年5月起至2016年4月止。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由申报人填写。
(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限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见附件3),由申报人填写。
(三)《2015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见附件4),由申报人填写、二级学院汇总并排序。
(四)各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对本单位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撰写《二级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开展情况与主要成效》。
六、申报时间
各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须在
七、其他
申报表格及相关材料请在教务处网站相应文件中下载。联系人:彭勤革,联系电话:85217637(内线84225),电子邮箱:jwsj@oa.czu.cn。
附件:附件1:2014年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名单.doc
附件2: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3: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表(限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doc
附件4:2014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xls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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