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教学管理相关代码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5-04-17浏览次数:824

 

校教201516

 

 

关于调整教学管理相关代码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各有关部门:

由于学校院系调整,经研究,决定对教学管理相关代码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代码

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仍使用原机电工程学院代码(01),电气与光电工程学院使用原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代码(02),教育与人文学院使用原人文社科学院代码(08),其他各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代码不变。具体调整情况见附表。

二、系(部)代码

(一)原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光电工程学院的专业系(教学部)并入电气与光电工程学院后,原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的系(部)代码维持不变,原光电工程学院的系(部)代码接续编制。

(二)原人文社科学院、师范学院的专业系(教学部)并入教育与人文学院后,原人文社科学院的系(部)代码维持不变(公共事业管理专业除外),原师范学院的系(部)代码接续编制。

(三)原人文社科学院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并入经济与管理学院后,系代码接续经济与管理学院的系(部)代码编制。

(四)其他各系(部)代码维持不变。

三、课程代码

(一)从2015级培养方案始,所有课程代码均按调整后的院系归属进行编码。

(二)2014级及以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代码均维持不变。归属院系发生变化的课程,由教务处负责统一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调整。

四、其他事项

(一)为保证课程教学资料的规范性和一致性,本学期所有课程教学资料中的院系信息仍按调整前的名称填写。

(二)延陵学院归口管理的课程教学资料,本学期仍由延陵学院统一收交、审核,然后按学校安排办理移交事宜。

(三)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课程教学资料,本学期由教育与人文学院负责签审、收交,然后按学校安排办理移交事宜。

(四)自本学期开始,各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均应在完成当学期全部课程教学资料收交归档工作后,方可安排放假(特殊情况除外)。

附表:各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代码调整情况对照表

二○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附表:

各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代码调整情况对照表

原单位代码

原单位名称

现单位代码

现单位名称

01

机电工程学院

01

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

02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02

电气与光电工程学院

03

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

03

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

04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04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05

光电工程学院

02

电气与光电工程学院

06

经济与管理学院

06

经济与管理学院

07

外国语学院

07

外国语学院

08

人文社科学院

08

教育与人文学院

09

理学院

09

数理与化工学院

10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10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11

图书馆

11

图书馆

12

延陵学院

 

 

17

艺术与设计学院

17

艺术与设计学院

18

师范学院

08

教育与人文学院

19

体育教学部

19

体育教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