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省级、校级重点专业(类)建设项目负责人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5-10-28浏览次数:1326

常工政教〔2015〕39号

 

各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各有关部门:

根据学校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情况,为进一步推进省级、校级重点专业(类)项目建设工作,确保高质量通过验收,充分发挥重点专业的示范效应,经二级学院推荐和学校研究,各省级、校级重点专业(类)建设项目负责人如下: 

序号

专业(类)名称

级  别

负责人

所属二级学院

1

土木类

省  级

李文虎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

机械类

省  级

尹飞鸿

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

3

电气类

省  级

张建生

电气与光电工程学院

4

软件工程

省  级

胡智喜

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

5

测控技术与仪器

省  级

朱锡芳

电气与光电工程学院

6

工商管理

校  级

应可福

经济与管理学院

7

汉语言文学

校  级

陆克寒

教育与人文学院

8

学前教育

校  级

张建波

教育与人文学院

9

英  语

校  级

马  霞

外国语学院

10

动  画

校  级

徐  茵

艺术与设计学院

11

化学工程与工艺

校  级

张金涛

数理与化工学院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文件链接:关于明确省级、校级重点专业(类)建设项目负责人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