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5-12-22浏览次数:1108

校教〔201569 

各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

为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2016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工作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工程及社会实际问题的重要教学环节。各二级学院要充分发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委员会的作用,切实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与指导工作。

二、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和审题工作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与审题工作,要根据专业特点对选题范围、选题难度和工作量大小等内容做出具体规定,要坚决杜绝大而空的课题、与工程或社会实际脱节的陈旧课题、缺乏新意年年重复的课题。鼓励二级学院聘请校外专家对课题进行审核把关。

三、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遴选和资格审核工作

各二级学院应组织专业系选择专业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专业教师担任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做好指导教师的资格审核工作。

鼓励跨学科、跨专业组成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团队和学生团队。各专业可以组建教师团队担任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也可从企事业单位聘请部分具有实际工作经验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兼职担任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

在合作企事业单位进行的毕业设计(论文)要实行双导师制,并主要由校外兼职指导教师负责技术指导,由校方指导教师负责进程管理与设计说明书(论文)的撰写指导。

四、加强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指导

二级学院要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指导,并根据专业特点,对教师指导学生的数量、教师指导答疑的频次与学时数等提出具体要求。

指导教师应严格执行学校和二级学院有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基本规范和要求,加强与学生之间的联系和交流,定期对学生进行答疑指导和检查督促,以确保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完成质量,还要加强对优秀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个性化指导。

五、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过程管理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管理,加强各环节的质量监控,严格执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教学检查制度,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根据课题性质和需要,若需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应事先由学生提出书面申请,经指导教师、班导师签字同意和合作企事业单位盖章后,报二级学院审批备案。二级学院要加强对校外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确保学生安全和得到有效指导,并要求学生定期回校汇报进展情况。

各二级学院要正确处理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和学生就业之间的关系,既要为学生的顺利就业提供支持,又要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提高。学生提前离校就业应该是在通过中期答辩,并已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主要任务之后。学生申请提前离校就业须经二级学院审核批准。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需由二级学院统一组织和部署,答辩时间应安排在学生毕业离校前10天左右。答辩前二级学院须对学生的答辩资格进行审查,对未按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或未达到答辩条件的学生,应禁止其参加答辩。答辩结束后,各专业系应对本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总结,各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委员会要对本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进行分析与评价。

六、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使用与资料存档

各二级学院都应使用学校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的进程管理与质量监控。(系统登录网址为http://bysj.czu.cn,或通过教务处网站主页链接,用户名和初始密码相同,均为教师工号或学生学号)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所有学生应按“毕业设计(论文)资料档案袋”要求打印相关材料并装袋,以便存档和审核评估备查。


各二级学院应做好本学院新教师和毕业生的相关培训与动员工作。教学分管院长、系主任、教学秘书和指导教师应各司其职,确保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智能化管理能够顺利实施,切实提高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效率,提升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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