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16〕8号
各有关省级示范中心建设点: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验收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2016﹞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强化高等学校实验实践教学资源建设,保证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以下简称省级示范中心)的建设质量与水平,江苏省教育厅将于2016年6月~10月对2013年立项的省级示范中心建设点开展验收工作。
根据通知要求,本次验收工作具体分为四个阶段:1)学校自查、自评、申报阶段,2)网上评议阶段,3)现场考察阶段,4)终审评议阶段。请“光电技术实验教学中心”、“机械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及建设点所在二级学院高度重视验收准备工作,认真对照建设要求和验收标准,检查总结建设方案的执行情况与建设成效,并根据验收程序及要求,切实做好各个阶段验收材料的准备工作,确保以优良的成绩顺利通过验收。
附件: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验收工作的通知.zip
教务处 实验室管理中心
二○一六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