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实习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6-03-17浏览次数:951

校教通 [2016]9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实习(实训)教学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本学期填报实习计划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是按教学计划安排的校内、校外课程实训、金工实习、电工实习、测绘测量、专业实习、生产实习、工程实践、科研实践、企业参观、社会调查、毕业实习等集中性实习、实训环节,每学期起初均要填报《实习计划汇总表》,同时收齐并提交上一学期的《校外实习教学情况登记表》。

2.请各二级学院根据系(部)主任审批后的集中性实习、实训环节“课程教学进度计划表”,填报并提交《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实习计划汇总表》的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

3.请将上学期在校外完成的实习、实训等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的《校外实习教学情况登记表》收齐,并提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存档备查。

上述工作请于41日前完成。联系人:陈晓英,联系电话:85217637(内线84225),电子信箱:jwsj@oa.czu.cn


附件1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性环节计划总表(供参考).xls

附件2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实习计划汇总表.xls


           教务处 实践教学科

            2016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