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老生教材预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6-04-28浏览次数:1003

 

 校教〔201620

各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

根据工作安排,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教材征订将分老生、新生两个阶段进行。现将老生教材预订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的基本要求

1.教材选用要符合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

2.优先选用省(部)级及以上精品教材、规划教材或符合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的优秀教材,原则上应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教材。

3.除已获批准的教改班级外,如果同一门课程由不同教师任课,原则上应选用同一版本的教材,各专业系(部)主任应根据教学任务做好协调工作。

4.严禁推销或包销劣质教材,不得以各种借口拒绝使用优质教材。

5.为保证教材的供应时间,凡在征订时尚未正式出版的教材不得征订。

6.教材的选用实行系(部)主任负责制,以确保选用教材的质量。

二、教材预订的程序和时间

1.各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对照下学期教学任务,由课程归口的专业系(部)主任负责召集授课教师研究确定下学期选用教材,并由任课教师填写“教材选用审定表”(附件1);未确定任课教师的由系(部)主任本人或指派相关教师选用教材。

2.“教材选用审定表”经系(部)主任审核签字后,报所属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汇总。

3.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负责填写“开课使用教材预订汇总表”(附件2一式二份,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连同电子文档于2016517日前交教务处教材服务科一份。

4.全校教材预订的填报工作结束后,各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如因课程调整、临时增加教学任务等原因需补订教材的,可直接填写“教材选用审定表”一式二份,由系(部)主任签字,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教务处教材服务科一份。

三、注意事项

1.各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承担的所有老生的教学任务(含理论、实验、实习、课程设计等教学环节)所需的教材均在本次预订范围内。其他学期教学任务课程的教材不要填报。

2.“开课使用教材预订汇总表”上应完整填写以下内容:主讲教师、征订号(或书号ISBN-)、教材名称、编著者、出版社、年月版次、使用班级(请勿填班号)、预订数量(应为学生数与教师数之和)等,其中汇总表上的课程代码、课程名称、班级名称应与教务处下达的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上的课程代码、课程名称、班级名称完全一致。课程类别填写必修课或选修课。

3.选修课程教材要根据学生选课人数确定预订数量。不以班级为单位选修时,在教材汇总表的备注栏中要分别注明各选修班级的人数。

四、关于我校教师编写出版教材和校内自编讲义的选用

1.各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根据各自承担的教学任务,可在确保教材质量的前提下,选用由我校教师编写出版的教材;无合适教材的,教师可根据教学要求使用自编讲义。选用此类教材(讲义)时,任课教师应统计开课班级和学生人数,填写“教材选用审定表”,经系(部)主任和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分管领导审核后,列入“开课使用教材预订汇总表”一同报教材服务科。

2.未经批准的个人编写的教材,不得自行决定选用。

3.新编出版的自编教材(包括主编、参编教材),在第一次使用前必须填写“常州工学院自编教材使用申请表”(附件3),经所在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和教务处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此表一式二份,一份报教材服务科备案,一份报所在系(部)作教材选用依据。

五、其他事项

1.2016全国大中专教学用书汇编》(秋季)已到库,各二级学院可到教材服务科领取;

2.教材预订工作是一项时间紧、政策性强的工作。请各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严把教材选用质量关,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材预订工作。

 附件1:教材选用审定表.doc

 附件2:开课使用教材预订汇总表.xls

 附件3:常州工学院自编教材使用申请表.doc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