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6-05-19浏览次数:1128

 

校教201622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和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设计(论文)评优与抽检工作办法》(苏教办高2006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16届毕业设计(论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似度检测工作

1.所有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都需进行相似度检测,文字复制比一般不能高于20%,否则不能参加答辩。总评成绩为优秀的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文字复制比一般不能高于15%

2.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完成后,按专业或班级自检测系统导出学生说明书(论文)的《检测文献信息统计表》(附件1),经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委员会主任签字盖章后,作为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教学基本资料予以存档,并将电子汇总表和纸质签字材料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审核备案。

3.推荐参加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团队)评选的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需按单篇提供自检测系统导出的《文本复制检测简洁报告单》并盖章确认。

4.相似度检测工作由二级学院组织进行,原则上每个学生的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可检测2次。教务处将向各二级学院分配检测系统子账号,并开通检测名额数及期限。

5.为了能使检测系统更准确地提取作者信息,我校统一规定检测文件名的格式为:“学号-作者名字-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名称”。

二、新的说明书(论文)封面

为体现校企双方导师合作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情况,学校制订了新的毕业设计说明书和毕业论文的封面模板(附件2、附件3),请校内指导教师提醒学生根据实际指导情况填写封面资料和撰写致谢。如毕业设计(论文)无校外导师指导,仍采用原封面。

三、答辩组织工作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间原则上应安排在毕业生成绩提交前两周左右进行。未按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或未达到答辩条件的学生不得参加答辩。学生答辩前应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的网上提交,并按“毕业设计(论文)资料档案袋”要求打印相关纸质资料。

四、校级推优工作

1.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单篇的推荐数量不超过应届毕业生总数的3%,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团队的申报数量一般不超过3项。

2.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推荐由二级学院组织专家组根据推荐指标和评审条件进行遴选,其中一、二、三等奖的推荐数量应呈递增关系。二级学院需提交《常州工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排序表》,并将所推荐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部评审材料及时送交教务处。

3.获得校级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将作为优质教学资源上传到学校图书馆“常州工学院优秀毕业论文数据库”。二级学院需向教务处打包提交《常州工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附件4)、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相关电子资料。学生电子资料文件夹的名称为学生姓名+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内容包括文件名为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说明书或论文word文档全文(即包括封面、中英文摘要、正文、参考文献及致谢等),以及CAD图纸、软件源程序或影音作品等附件。

五、基本资料归档与总结工作

1.答辩结束后,二级学院要组织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的网上提交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学生资料齐全,教师审核和评阅按期完成。

2.各二级学院要组织对本届毕业设计(论文)的完成质量和成绩分布进行分析与评价,并将《常州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专项自查表》(附件5纸质与电子文档提交教务处审核存档,同时及时做好教学基本资料的归档工作。

 

 附件1.毕业设计(论文)检测文献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2.毕业设计说明书封面.doc

 附件3.毕业论文封面.doc

 附件4.常州工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xls

 附件5.常州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自查表.doc 

 

 

教务处       

二○一六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