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通〔2016〕17号
关于做好2016年度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各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和省教育厅《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度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准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
2.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
3.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
4.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5.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6.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二、准备工作
1.二级学院、相关单位对拟新增专业进行人才需求调研。
2.二级学院、相关单位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3.二级学院、相关单位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初步论证。
4. 相关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联系,联系人:周嘉禾;联系电话:85217639(84226)。
教务处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