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16〕39号
各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有关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推迟我校新学期开学日程的通知》精神,经研究,现将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有关教学工作的安排说明如下:
一、教学时间
教学周次按照寒假前第1-16周(2016.10.3-2017.1.22)、寒假后第17-19周(2017.2.13-2017.3.5)执行。
新生从第4周开始上课。
二、课务安排
(一)已安排好的课表不变。
(二)通识选修课程
1.第1-5周:学生两轮选课。
2.第6-15周:开课。
三、在校生的课程补考(缓考)及重修
由学校统一组织的课程补考(缓考)安排在第3周周末(10月22-23日),由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单独组织的课程补考(缓考)须在第1-3周内完成。
在校生课程重修的报名、缴费工作安排在第1-5周内进行,第6-15周,课程重修学习、考试。
四、2016届毕业生暑期返校重修考试
按照《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暑期返校重修考试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校教[2016]37号)文件执行。
五、课程教学资料
所有课程教学资料均按新的教学周次进行填写。
六、江苏省计算机等级考试
考试时间为10月15-16日,上半年已完成报名工作,考试工作按期举行。
七、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工作
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12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校教[2016]38号)文件执行。
八、实验室教学准备
教务处、实验室管理中心将于9月23日走访辽河路校区和巫山路校区,了解和检查有关二级学院的实验室改造进展及全校实验室的教学准备情况。
教 务 处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