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学生应征入伍保留学籍,由本人向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常州工学院学生休学审批表》一式四份并附应征入伍通知书等相关证明,父母或抚养人签署书面意见,经二级学院审核,学生工作处登记,报教务处批准,可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一年。
应征入伍学生退役后应在保留学籍期满前一个月内向所在二级学院申请复学,并提交本人休学审批表、退役证书复印件和《常州工学院学生复学审批表》一式三份,经二级学院审核,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办理复学手续。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6-11-08浏览次数:538
在校学生应征入伍保留学籍,由本人向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常州工学院学生休学审批表》一式四份并附应征入伍通知书等相关证明,父母或抚养人签署书面意见,经二级学院审核,学生工作处登记,报教务处批准,可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一年。
应征入伍学生退役后应在保留学籍期满前一个月内向所在二级学院申请复学,并提交本人休学审批表、退役证书复印件和《常州工学院学生复学审批表》一式三份,经二级学院审核,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办理复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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