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受理转学的部门为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原则上在每学期期末集中受理,具体时间为:每年12月25日至次年1月5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6-11-08浏览次数:526
学校受理转学的部门为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原则上在每学期期末集中受理,具体时间为:每年12月25日至次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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