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休学:
(1)经医院诊断,因病须停课治疗、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
(2)一学期请病假、事假缺课累计超过本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
(3)在校学生申请休学创业,或申请分阶段完成学业的。
(4)因其他原因学校认定应当休学的。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6-11-08浏览次数:731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休学:
(1)经医院诊断,因病须停课治疗、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
(2)一学期请病假、事假缺课累计超过本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
(3)在校学生申请休学创业,或申请分阶段完成学业的。
(4)因其他原因学校认定应当休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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