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考勤由任课教师和指定的班级考勤员共同负责。学生出勤情况是任课教师采集课程平时成绩的重要依据。
学生应按时参加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类教学活动,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者按旷课处理,请假无故逾期者其超过天数亦按旷课处理。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6-11-08浏览次数:475
学生考勤由任课教师和指定的班级考勤员共同负责。学生出勤情况是任课教师采集课程平时成绩的重要依据。
学生应按时参加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类教学活动,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者按旷课处理,请假无故逾期者其超过天数亦按旷课处理。
常州工学院教务处 Copyright 2021 All Right Reserved.
常州工学院辽河路校区: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辽河路666号
邮编:213032 邮箱:jwc@oa.czu.cn
扫描关注教务处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