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体育课有何要求?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6-11-08浏览次数:474

 

1)必须端正学习态度,遵守考勤制度,病、事假总数达到或超过一学期体育课总数1/3者(按5次课),本学期体育课成绩按零分记,不予补考,必须重修。

2)从体育运动的需要和学生的安全出发,学生上体育课必须穿着运动服和运动鞋,没按规定着装的应听从任课教师要求,立即回去换装,并记一次迟到,如不换装以旷课记,禁止穿牛仔裤、紧身裤、裙子、凉鞋、皮鞋等妨碍运动的服装。

3)上课时间一律不准携带对体育活动有危险的物品进入课堂,不准在课堂中接打手机等通讯工具。

4)身体有其它情况和不适者,应主动向任课教师报告,不得隐瞒,否则自行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