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学生因出国、就业等原因,需要学校出具成绩证明的,可携带本人学生证到二级学院综合办公室(教务办公室),由教学秘书打印成绩单并加盖二级学院印章后,提交教务处加盖教务处印章。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生,可凭加盖教务处印章的中文成绩单到国际交流学院,由国际交流学院协助办理赴国外合作院校留学所需要的英文成绩单。
毕业生的成绩证明可到学校档案馆办理。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6-11-08浏览次数:597
在校学生因出国、就业等原因,需要学校出具成绩证明的,可携带本人学生证到二级学院综合办公室(教务办公室),由教学秘书打印成绩单并加盖二级学院印章后,提交教务处加盖教务处印章。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生,可凭加盖教务处印章的中文成绩单到国际交流学院,由国际交流学院协助办理赴国外合作院校留学所需要的英文成绩单。
毕业生的成绩证明可到学校档案馆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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