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如对自己课程成绩有疑问,可在该课程考核成绩公布后至下一学期开学二周内,向本人所在二级学院综合办公室(教务办公室)提交复查申请。经批准后,由承担课程的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负责复查,核查结果将及时告知学生。
超过规定期限,不再受理复查申请。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6-11-08浏览次数:607
学生如对自己课程成绩有疑问,可在该课程考核成绩公布后至下一学期开学二周内,向本人所在二级学院综合办公室(教务办公室)提交复查申请。经批准后,由承担课程的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负责复查,核查结果将及时告知学生。
超过规定期限,不再受理复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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