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成绩一般由期末考核成绩、平时成绩、实验成绩(或课内实践成绩)等分项成绩构成,各分项成绩所占比例由专业系或教学部确定。
(1)平时成绩是
(2)实验成绩依据实验的预习、操作、报告、期末考核成绩评定。考核课程中如包含实验环节,实验部分考核及格后方可参加理论考核。
(3)凡有作业、实验、实践环节的课程,学生必须按时交作业、完成实验或实践报告,抄袭作业视同未交作业。缺交量达全学期总量的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核,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算,必须重修。
(4)学生缺课累计超过该课程总学时数的三分之一时,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核,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算,必须重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