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持《常州工学院素质教育讲座记录本》进场听讲并做好记录。听完出场时,工作人员在记录本相应栏目内加盖由教务处统一制作的确认章。
(2)学生听完讲座后,须撰写听后心得,填写在记录本相应栏目内。
(3)学生听满10次准予认定学分的讲座后,可在第七学期将记录本送交所属二级学院指定的教师查看核实、认定学分。
(4)记录本丢失的,或没有加盖确认章的,或没有填写记录的,或没有填写听后心得的,均不能认定学分。
(5)对于弄虚作假的学生,不予认定学分。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6-11-08浏览次数:480
(1)学生持《常州工学院素质教育讲座记录本》进场听讲并做好记录。听完出场时,工作人员在记录本相应栏目内加盖由教务处统一制作的确认章。
(2)学生听完讲座后,须撰写听后心得,填写在记录本相应栏目内。
(3)学生听满10次准予认定学分的讲座后,可在第七学期将记录本送交所属二级学院指定的教师查看核实、认定学分。
(4)记录本丢失的,或没有加盖确认章的,或没有填写记录的,或没有填写听后心得的,均不能认定学分。
(5)对于弄虚作假的学生,不予认定学分。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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