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反映对任课教师教学的意见或建议?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6-11-08浏览次数:510

 

1)可直接向任课教师反映。

2)可向二级学院、专业系反映。

3)可向本学院教学信息员(学生)反映。

4)可向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反映:电子邮箱jwjw@oa.czu.cn,电话85217592(内线84224)。

5)可向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反映:电子邮箱pgzx@oa.czu.cn,电话85211357(内线81401)。

6)可在每学期网上评教时,反映自己的意见或建议。(见问题151:如何进行网上评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