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士学位外语成绩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6-11-08浏览次数:748

 

1)非外语专业公办(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到390分及以上;民办、单招、专转本、非外语专业艺术类公办(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到355分及以上。

2)英语专业公办本科毕业生,专业英语四级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或者专业英语八级成绩达到50分及以上;英语专业民办本科毕业生,专业英语四级成绩达到50分及以上,或者专业英语八级成绩达到45分及以上。

3)日语专业公办本科毕业生,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到390分及以上,或专业日语四级成绩达到66分及以上,或日本语能力测试成绩达到N290分及以上;日语专业民办本科毕业生,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到355分及以上,或专业日语四级成绩达到55分及以上,或日本语能力测试成绩达到N275分及以上。

4)修学大学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本科毕业生,其所修语种的全国大学外语(日语、俄语等)四级成绩达到50分及以上。

5)通识必修课程中要求同时修学日语和大学英语的相关专业,如软件工程等,毕业生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到390分及以上,或全国大学日语四级成绩达到50分及以上,或日本语能力测试成绩达到N3级。

6)凡因中外合作项目而出国修读的本科毕业生,在获得国外合作学校学士学位的同时,学校即可认定其学位外语成绩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