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遵守校纪校规,品德端正。
(2)修满主修专业规定的总学分和分类学分,获得毕业资格。
(3)平均学分绩点≥2.7。
(4)外语成绩达到要求。(见问题168:学士学位外语成绩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5)无校学位委员会认为不能授予学士学位的其它情形(如考试作弊、论文剽窃等)。
可查阅《常州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试行)》了解更多具体要求。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6-11-08浏览次数:763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遵守校纪校规,品德端正。
(2)修满主修专业规定的总学分和分类学分,获得毕业资格。
(3)平均学分绩点≥2.7。
(4)外语成绩达到要求。(见问题168:学士学位外语成绩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5)无校学位委员会认为不能授予学士学位的其它情形(如考试作弊、论文剽窃等)。
可查阅《常州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试行)》了解更多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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