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17〕27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6/2017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7]28号)和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的要求,现将我校2016-2017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各中心实验室(实验中心)需根据2016-2017学年学校最新机构和人员调整后实验室的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实验教学项目、实验室人员、实验室基本情况等信息统计报表(附件1)。
二、注意事项
1.请根据《实验室项目及人员信息填报说明》(附件2)进行填报。其中,信息统计报表的表4中“实验所属学科”、表5和表6中“所属学科”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附件3)填写专业代码前4位,表5中“专业技术职务”依据《专业技术职务代码》(附件4)填写。
2.请各中心实验室(实验中心)高度重视本项工作,认真组织填写,加强报表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报送时间
2016-2017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时间为2017年9月1日至9月30日。
联系人:教务处 实践教学科 常睿,联系电话:85217637(内线57637),电子信箱:jwsj@oa.czu.cn。
教务处 资产管理处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