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18〕47号
各二级学院、体育部,各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8年度常州工学院优秀教学管理人员评选工作的通知》(校教〔2018〕28号)、《关于开展优秀教研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校教〔2018〕29号)和《关于开展创新创业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校教〔2018〕32号)要求,经各教学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申报,专家评审,学校公示,确定优秀教学管理人员15人、优秀教研论文16篇、创新创业优秀指导教师15人。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8-12-25浏览次数:1429
校教〔2018〕47号
各二级学院、体育部,各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8年度常州工学院优秀教学管理人员评选工作的通知》(校教〔2018〕28号)、《关于开展优秀教研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校教〔2018〕29号)和《关于开展创新创业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校教〔2018〕32号)要求,经各教学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申报,专家评审,学校公示,确定优秀教学管理人员15人、优秀教研论文16篇、创新创业优秀指导教师15人。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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