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19〕4号
各二级学院、体育部,各部门:
根据《常州工学院教学奖励办法(试行)》要求,现将2018年度教学奖励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件依据:《常州工学院教学奖励办法(试行)》(常工政〔2013〕30号)。
二、奖励对象:我校在岗在编人员2018年度取得的教学类成果,且所取得的成果以常州工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
三、时间范围: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的相关教学成果,以证书(文件)时间为准。
四、报送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体育部)认真做好成果奖励申报的审核、汇总工作,并于3月22日前将加盖公章的《常州工学院教学奖励申报汇总表》和成果证明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同时将申报汇总表电子文档发到jwjx@oa.czu.cn,邮件主题请注明“教学奖励申报”。联系人:周嘉禾,孙春;联系电话:85217639。
2.在学校职能部门、教辅部门工作的人员所取得的相关成果,请到专业归属二级学院(体育部)统一申报。无法归属到相关二级学院(体育部)的,可直接到教务处申报,时间要求同上。
教务处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