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9-06-26浏览次数:1322

校教〔201916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

为进一步深化基于产教融合的教学改革工程,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争取实现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新突破,学校决定开展面向下一轮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培育项目以争取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为目标,遴选具有良好建设基础、具有一定特色和比较优势的教学成果奖项目,对标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指标,经过一定阶段的扎实建设与凝练总结,形成一批水平高、影响大的教育教学成果。

二、申报条件

1.项目具有一定的前期教学改革或研究基础,有高水平教学研究项目作为支撑,并经过两年或两轮以上实践检验,在一定范围内有启发、示范作用,要有反映该项目水平的先期研究成果,要具有较强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鼓励具有创新性、可推广应用性的项目申报。项目具体名称自行拟定。

2.已获得过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内容类似且没有创新和突破的情况下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3.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教授职称,项目组成员应当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者。申请教学成果奖的单位,应当为派员主持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提供主要物质技术条件保障者。本次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鼓励校企联合、校校联合、校内联合申报。

4.课程类、教材类项目,原则上不予单独立项培育。

三、培育时间

本次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立项培育时间为一年半(20196月至20201231日)。

四、工作程序

120196月下旬,学校发文,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工作启动。

2.各学院根据要求,结合学院建设已有实践与发展目标进行选题,整合基础较好的教学成果奖项目,认真做好培育项目的遴选和推荐工作。各学院限报1项。

3.申报人认真填写《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交学院初审,学院领导应在《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的“推荐单位意见”栏目签署意见。

4.每个项目的《申报书》独立装袋,并将《申报书》封面复印件贴在材料袋上。由学院(部门)在2019715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楼307),电子材料同时发送jwjx@oa.czu.cn,逾期不再接收申报材料。联系人:常睿;联系电话:8521763957639)。

5.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立项培育项目,并进行公示。

6.获准立项的培育项目,学校将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并在申报各类教学建设项目时给予政策扶持。各项目组应对照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指标,制订详实的实施计划和预期目标,并定期总结报告实施情况;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阶段性检查、指导与推进。

五、申报材料

(一)纸质材料

1.《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一份。

2.《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七份。

(二)电子材料

纸质材料12的电子文档。

(三)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应精炼、简洁、重点突出。在纸质材料中若还有其它必要的反映成果水平的相关材料未能列出,可建立成果申报网站对申报材料进行展示,供专家在评审中查阅参考。

  

附件1: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2: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

 

  

  

                                              教务处

                                            2019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