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教师了解各教学环节的工作程序,根据《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常州工学院课程设计教学管理办法》《常州工学院实验教学管理条例》《常州工学院实习教学管理条例》《常州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订本工作流程。
一、课程教学工作流程
教师课程教学的详细规定,请参照《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课程教学基本流程及应该填写的教学表格资料如下:
1. 教师必须首先取得授课权,填写“教师授课权申请表”,并获得批准。
2. 党政管理、教辅人员兼课除了必须首先取得授课权外,还必须填写“党政管理、教辅人员教学工作申请表”,并获得批准。
3. 外聘教师授课必须填写“外聘教师授课资格审批表”,并获得批准。
4. 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向教师下达“课程教学任务书”。
5. 教师上课前必须精心备课,上课必须有讲稿,讲稿可以用学校统一制作的备课本填写。
6. 开学第一周,教师必须提交“课程教学进度计划表”;含有实验的课程,任课教师还必须填写“非独立设课实验教学任务书”,一并提交给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
7. 教师上课必须编写教案。教案采用统一格式的“教师备课教案”。
8. 教师必须对课堂纪律、学生到课情况进行管理,对学生平时成绩进行记载,填写“课程平时成绩登记表(点名册)”。
9. 教师必须按照学校规定建设试卷(题)库。试卷采用标准的试卷模板(横排)或试卷模板(竖排)。
10. 教师应该在课程结束后的三天内完成试卷的批改,并填写“课程或实践成绩登记表”。
11. 课程结束后,教师必须填写“教学小结表”。
12. 所有教学工作结束后,教师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存档要求,完成教学资料的存档。
二、课程设计教学工作流程
课程设计教学的详细规定,请参照《常州工学院课程设计教学管理办法》。课程设计教学的流程及应该填写的表格如下:
1. 二级学院向取得授课权的任课教师下达“课程教学任务书”。
2. 开学第一周,教师必须填写好“课程教学进度计划表”,并提交给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
3. 任课教师根据教学大纲要求编写教案。教案采用统一格式的“教师备课教案”。
4. 任课教师在课程设计之前按照教学大纲要求,选择合适的课程设计题目,并按照课题类型对学生分组。
5. 确定课程设计的考核方式。
6. 任课教师向学生下达课程设计任务书,讲解课程设计时间安排。
7. 任课教师指导学生阅读课程设计指导书。
8. 任课教师对学生到课情况进行考勤,填写“课程平时成绩登记表(点名册)”。
9. 任课教师指导学生进行课程设计和撰写设计说明书。
10. 任课教师对课程设计进行考核,填写“课程或实践成绩登记表”。
11. 课程结束后,任课教师填写“教学小结表”。
12. 任课教师完成教学资料归档。
三、实验教学工作流程
实验教学的详细规定,请参照《常州工学院实验教学管理条例》。实验课教学基本流程及应该填写的表格资料如下:
1. 实验教师(新教师首开实验课或老教师开新实验课)必须首先取得授课权,填写“实验教师授课权申请表”,并获得批准。
2. 二级学院向承担独立设课实验的实验室及实验教师下达“课程教学任务书”,向承担课内实验的实验室下达“非独立设课实验教学任务书”。
3. 实验室主任依据教学任务书编制本学期“实验教学计划汇总表”报教务处备案,并向实验指导教师下达实验教学任务。
4. 实验教师应编写教案,教案采用统一格式的“教师备课教案”。
5. 实验教师在每门课程首次实验前对学生进行安全与纪律教育和环境保护教育,宣讲《常州工学院学生实验守则》。
6. 实验教师对学生到课情况进行考勤,填写“课程平时成绩登记表(点名册)”。
7. 每次实验课后,实验指导教师应及时填写“实验开出记录”。
8. 实验教师对学生的预习、操作、实验报告等教学环节进行考核。实验全部结束后,根据实验大纲的要求决定考核方式。承担独立设课实验的教师应在课程结束后的三天内填写“课程或实践成绩登记表”,并提交相关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承担课内实验(实践)的实验教师应在课程结束前填写“课内实验(实践)成绩登记表”,并提交给相关二级学院课程任课教师。
9. 实验指导教师在课程结束后,按照计划和实际完成情况填写“实验情况登记表”,交实验室主任。
10. 实验室主任依据实验教师提交的实验情况登记表,及时统计实验教学完成情况,填写“实验教学完成汇总表”报教务处。
11. 承担独立设课实验的教师在课程结束后应填写“教学小结表”。
12. 按照《常州工学院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完成教学资料的归档。
四、实习教学工作流程
本规定适用于专业培养计划中有独立课程代码的实习教学。实习教学的详细规定,请参照《常州工学院实习教学管理条例》。实习教学基本流程及应该填写的表格资料如下:
1. 二级学院向承担实习教学任务的实习指导教师下达“实习教学任务书”。
2. 对于校外实习,指导教师应提前一周以上落实实习单位。
3. 指导教师应在实习之前,编写实习执行计划(包括实习目的、内容与要求、实习场所及岗位、实习程序及时间分配、实习组织与成绩考核办法等)。
4. 实习指导教师应编写教案,教案采用统一格式的“教师备课教案”。
5. 实习指导教师应在实习前向实习单位报送实习大纲、实习执行计划、学生名单,落实具体实习安排。
6. 负责校外实习的指导教师到财务处办理校外实习经费借款手续。
7. 指导教师在实习前对学生进行实习安全教育,实习时实习单位对学生进行实习现场安全教育。
8. 指导教师带队实习或指导实习;学生根据实习情况,每天撰写实习日记,并在实习结束后提交“学生校外实习报告”。
9. 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实习考核并评定成绩,填写“课程或实践成绩登记表”。
10. 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总结实习教学完成情况,填写“教学小结表”。同时填写“实习教学情况登记表”,并由实习单位签署意见报专业所在系和教务处备案。
11. 由教务处出具证明,指导教师到财务处报销、结清实习费用。
12. 完成实习教学资料及学生实习报告的归档,归还实习用品。
五、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流程
毕业设计教学工作的详细规定,请参照《常州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毕业设计教学工作基本流程及应该填写的教学表格资料如下:
1. 二级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委员会。
2. 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委员会制定毕业设计(论文)的年度工作计划。
3. 专业系落实毕业设计(论文)教学任务,组织指导教师开展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申报工作。
4. 专业系汇总上报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委员会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选题审核,并将审核签字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汇总表”电子与纸质文档提交教务处备案。
5. 各专业系对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动员,完成指导教师与学生的分配工作。
6. 指导教师与学生见面,通过协商完成课题的选择,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7. 学生收集查阅文献、资料,开展技术调研、社会调查,完成课题技术方案的拟定和开题报告的撰写,并提交指导教师审阅。
8. 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委员会组织对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前期检查,重点检查学生的开题报告完成情况。
9. 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各项具体工作。
10. 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委员会组织对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中期检查,重点检查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度与日常表现,以及指导教师履行职责的情况。
11. 二级学院组织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并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和答辩做出具体安排。
12. 学生按期完成全部课题任务,及时做好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的网上填报和纸质材料提交。
13. 各二级学院组织进行毕业设计说明书和毕业论文的相似度检测。
14. 指导教师评阅本人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
15. 评阅教师审阅其他教师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
16. 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委员会组织对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后期检查,重点审核学生的答辩资格、检查专业系的评阅与答辩准备情况。
17. 各专业系组织学生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做好本专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综合成绩的汇总与校核。二级学院负责全院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综合成绩的审核,并将审核签字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汇总表”电子与纸质文档提交教务处备案。
18. 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委员会组织专家组,根据推荐指标和基本条件,做好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推荐工作。
19. 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召开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审及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优会议。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将从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单篇一等奖和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团队中择优推荐。
20. 二级学院组织专业系做好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学生资料和教学基本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21.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委员会对二级学院本届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和水平进行分析与评价,并进行工作总结。
22. 教务处组织做好江苏省高等院校毕业设计(论文)的推优和抽检工作。
六、通识选修课教学工作流程
通识选修课教学基本流程及应该填写的教学表格资料如下:
1. 教师必须首先取得授课权,填写“教师授课权申请表”,并获得批准。
2. 党政管理、教辅人员兼课除了必须首先取得授课权外,还必须填写“党政管理、教辅人员教学工作申请表”,并获得批准。
3. 外聘教师授课必须填写“外聘教师授课资格审批表”,并获得批准。
4. 新增通识选修课入库时应该填写“通识选修课申请表”,同时提交“通识选修课课程简介”和通识选修课教学大纲。
5. 归口在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的通识选修课,由相关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下达“通识选修课教学任务书”。行政部门教师承担的通识选修课,由教务处下达“通识选修课教学任务书”。
6. 开课前,教师必须提交“通识选修课教学进度计划表”;含有实验的课程,任课教师还必须填写“非独立设课实验教学任务书”,一并提交给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
7. 教师上课前必须精心备课,上课必须有讲稿,讲稿可以用学校统一制作的备课本填写。
8. 教师上课必须编写教案。教案采用统一格式的“教师备课教案”。
9. 教师必须对课堂纪律、学生到课情况进行管理,对学生平时成绩进行记载,填写“课程平时成绩登记表(点名册)”。
10. 通识选修课一般为考查课,考核方式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采用卷面形式考核时,必须采用标准的试卷模板(横排)或试卷模板(竖排)。提倡建设试卷(题)库。
11. 教师应该在课程结束后的三天内填写“课程或实践成绩登记表”。
12. 课程结束后,教师必须填写“教学小结表”。
13. 所有教学工作结束后,教师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存档要求,完成各项教学资料的存档。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负责归口的通识选修课程基本教学资料的存档,教务处负责行政部门任课教师的通识选修课程基本教学资料的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