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工政〔2018〕80号
各二级学院、体育部,各部门:
《常州工学院“第二课堂”实践学分认定办法(试行)》已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常州工学院“第二课堂”实践学分认定办法(试行).docx
二○一八年七月十三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9-11-07浏览次数:1614
常工政〔2018〕80号
各二级学院、体育部,各部门:
《常州工学院“第二课堂”实践学分认定办法(试行)》已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常州工学院“第二课堂”实践学分认定办法(试行).docx
二○一八年七月十三日
常州工学院教务处 Copyright 2021 All Right Reserved.
常州工学院辽河路校区: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辽河路666号
邮编:213032 邮箱:jwc@oa.czu.cn
扫描关注教务处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