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检查工作管理规定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0-04-03浏览次数:1676

为了及时发现、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稳定的教学秩序,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学检查类型和时间安排

1.教学检查分为期初、期中和期末三段检查。

2.期初教学检查一般安排在第1-2周内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在第10-11周内进行;期末教学检查在第18-19周内进行。

二、教学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期初教学检查

1.上学期所有课程(含实践课程)成绩录入及教学资料归档情况。

2.本学期教学任务落实及通知教师情况。

3.课程补考、缓考和毕业生返校重修安排落实情况。

4.学生注册情况。

5.教材到位情况。

6.任课教师到课情况、学生出勤情况。

7.课堂教学管理情况。

8.其他教学准备工作情况。

(二)期中教学检查

1.教学运行

1)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和执行情况。

2)课程教学大纲的制(修)订和执行情况。

3)院、系(部)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4)教学管理档案建设情况。

5)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的改革等情况。

2.实践教学

1)实验(实践)教学与实验室管理情况。

2)实验室开放运行和创新实验项目开发情况。

310万元及以上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

3.质量监控

1)作业设计与批阅情况。

2)课程教学基本资料归档、整改等情况。

3)教师的教学情况。

4)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教学质量监控情况。

4.学生工作

1)学生的学习情况。

2)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学风建设情况。

3)第二课堂建设情况。

4)二级学院招生与就业情况。

5.兼职教师队伍建设
1)兼职教师聘任情况及相关材料归档情况。
2)兼职教师从事人才培养及学科专业建设等履职情况。

(三)期末检查

各教学环节的考核是学期末主要的教学工作,因此,期末教学检查的内容主要有:

1.各门课程的复习情况。

2.课程考卷的命题、抽卷及印刷情况、考场的安排、考场纪律、监考情况、阅卷情况、成绩评定与成绩记载情况等。

3.有毕业设计(论文)的学期还应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后期情况进行检查。

三、教学检查的形式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应根据各学期的实际情况,采用下述多种方式进行教学检查:

1. 教师、实验室、系(部)自查

按照学期不同阶段的检查内容,结合本部门的特点,教师、实验室、系(部)分别对教学工作的常规内容进行自查。

2. 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组织的重点检查。

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组织力量对各阶段教学工作的重点内容进行全面检查。

3. 听课

通过教师的互相听课,系(部)主任、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院长及教学督导的听课,检查各课程教学的情况。

4. 召开座谈会

召开教学信息员、部分学生、部分教师座谈会,了解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情况,征求学生对各门课程教学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每学期及各部门的实际,也可以采取其他的检查方式。

四、检查报告与信息反馈

1. 各阶段教学检查都应该有教学检查报告。

2. 系(部)、基础实验室、中心实验室应该在教学检查结束后的两天内向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提交教学检查报告。

3. 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应该在教学检查结束后的一周内向教务处提交教学检查报告。

4. 系(部)、基础实验室、中心实验室教学检查报告分别由系(部)、基础实验室、中心实验室和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存档。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的教学检查报告分别由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和教务处存档。

5. 对于教学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和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除了应该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教务处外,还应该在教学检查报告中分析发生的原因,报告处理结果。

6. 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应将在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获取的信息及时反馈给相关的教师,并对学生关心的问题作出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