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通〔2021〕69号
各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建设管理办法》(苏教高〔2012〕30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和管理,现就《2021年江苏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填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要求
各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根据《江苏省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年度报告表(2021年度)》(见附件2),填写中心概况、实验教学改革、实验教学效果与教学成果、实验队伍建设、管理模式、条件与环境、示范辐射效应、中心特色、存在不足及改进方案、下年度建设计划等内容;根据2021年开展的实际工作,填报《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成果明细表》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数据报表》(见附件2)。
报表需经学校审核盖章,扫描成电子稿后转换成swf格式,登录“江苏省本科教育信息平台”(https://jsgjc.jse.edu.cn),选择“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共享平台”,通过中心账号登入,填写好基本数据,完成报表的上传工作。
二、完成时间和联系方式
上述填报工作要求于2022年1月4日前完成,同时请将上传文件的电子稿及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稿提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管理中心306室)。联系人:姜媛媛,电话:88510140(内线6140),QQ:844287924。
附件1:常州工学院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示范中心一览表.doc
附件2:江苏省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2021年度报告表.doc
教务处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