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8号)、教育厅《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办科函〔2023〕13号)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的文件精神,学校分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工作。4月11日-17日,学校组织各二级学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严格落实安全隐患自查工作要求;4月18日,由教务处、科技处、保卫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以及二级学院分管实验室负责人等组成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小组,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开展实验室安全现场抽查。
现场抽查重点检查了化工与材料学院、电气信息工程学院、光电工程学院和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等二级学院的教学与科研实验室。检查小组详细了解了各二级学院的自查自纠工作落实情况,检查了实验室的安全设施与设备使用管理情况、物品储存及废物处置情况等,并就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现场指正,要求各实验室做到即知即改;针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明确整改期限,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安全无小事”,通过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学校全面梳理了实验室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了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以确保师生和校园平安。
(教务处 许鹏/文/摄 邹一琴/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