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24〕7号
各校(院)级产业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工作,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本科高校产业学院建设的指导意见》(苏教高〔2020〕1号)精神和《常州工学院产业学院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常工政〔2019〕164号)等文件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校(院)级产业学院建设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现有立项建设校(院)级产业学院,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各产业学院根据《江苏省本科高校重点产业学院建设点认定指标》(附件2)要求,对照申报时提交的产业学院建设方案,填写《常州工学院产业学院建设项目中期考核表》(附件3),填写主要内容为:项目建设总体进展、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下一阶段建设计划、存在的问题与建议、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等。
产业学院管理中心将组织专家对各校(院)级产业学院开展中期考核,形成考核成绩、总结建设实效、及时反馈问题,并对部分优秀的成果和先进的举措进行宣传推广。
三、工作要求
学校将把本次校(院)级产业学院建设中期考核结果将作为2024年度部门考核和产业学院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于2024年5月31日前将《中期考核表》纸质版(一式5份)提交至行政楼306室,电子版(PDF盖章版本和WORD版本)发送至邮箱jwsj@oa.czu.cn。
联系人:常睿、姜媛媛;电话:0519-88510140。
教务处 产业学院管理中心
2024年4月25日